2015年11月2日 星期一

[奇蹟練習]77.奇蹟是我的天賦權利

基於我與上主的一體性,我會帶給人奇蹟。
救恩就是這麼單純。
它只不過是重現我的本來面目罷了。


我對奇蹟的權利,不是出自我的自我幻覺。
它不是靠我賦予自己的那些神通能力,也不靠我所設計的那些宗教儀式。
它是我的生命真相以及與生俱來的權利。
這一切都隱含在身為天父的那位上主內。
我的權利在受造之際即已獲得了上主天律的保證。

奇蹟絕不會剝奪此人而施惠彼人的,因此在我重申自己的權利之際,也等於為每一個人伸張了權利。
奇蹟從不聽從世界的自然法則。
它只服膺上主的天律。

隨時告訴自己:奇蹟是我的天賦權利。
生活一出狀況時,就趕緊祈求奇蹟。我會認出這些狀況的。
由於我不是依賴自己的能力尋求奇蹟,因此只要我求,必會得到本來就屬於我的奇蹟的。

請記住,不要委曲求全,也不接受差強人意的答覆。
每當誘惑生起,立刻告訴自己:
我不願用奇蹟來換取怨尤。
我只要那本來就屬於我的東西。
奇蹟乃是上主賦予我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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